看板 PublicServan
各位先進好: 本身為國立大學的公務人員, 日前收到師長邀請出席教育部補助的計畫案之工作會議, 且會提供出席費。 因屬於個人事務,且時間在平日上午, 如果請自己的特休參加會議,並領取出席費。 問題1:請教各位是否有違兼職規定? 問題2:如果沒有,之後每個月固定參加一次是否有違規定? 目前已詢問校內人事, 回覆說教育部補助的計畫大概是沒問題,但仍要看公文內容才能判斷。 我的想法是如前提是未違反兼職規定,就不發公文為優先。 再麻煩各位先進解惑或分享經驗,謝謝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12.153.11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ublicServan/M.1744797996.A.058.html
z110663: 每個月固定一次好像就有違法了,不能兼職制度很糟糕 04/16 19:07
kutkin: https://reurl.cc/3K7RpO 04/16 19:20
kutkin: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規定及相關執行疑義 04/16 19:21
payeah: 管中閔表示: 04/16 23:28